毕业论文抽检规定说明及判定标准
抽检检验规程说明
根据教育部14年发布的《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》,论文抽检是指教育部采取措施,对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重新检查,以消除剽窃、代写等学术不端现象,提高培训学位授予质量。
根据要求,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。每次抽检检验的比例约为5%。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外,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。
1、数量:抽检比例约5%
2、标准:检查是否存在抄袭、学术不端行为等
3、后果:如果查实毕业论文确实存在抄袭、篡改、重影等学术不端行为,成为“学术不端论文”,将撤销授予的学位,取消学位证书。
抽检检验判定标准
1、剽窃和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;
2、捏造研究过程,伪造研究结果,买卖实验研究数据,伪造和篡改实验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、测试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;
3、购买、出售、撰写和投资论文或项目申请和验收材料等,编造同行评审专家和意见;
4、通过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拉拢、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研活动批准,获取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、科研经费、奖励、荣誉、职称等;
5、弄虚作假、伪造、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,骗取科技伦理审查审批的;
6、不存在实质性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、奖项、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;
7、重复发表,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件,要求作者不必要地参考特定文件,以及其他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;
8、其他。
抽检结果分类
每一篇选定的论文将被发送给三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论,他们将根据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进行评论。采样结果通常分为:
1、三位专家一致认为,抽检结果可以评为“合格/良好/优秀”,对学生、主管和学校没有任何负面影响;
2、三位专家中只有一位意见“不合格”,需要重新评估。如果仍有一名或多名专家有“不合格”的评论,将被认定为“有问题的学位论文”;也有一些大学不再重新评估,而是直接认定为“无保留意见的论文”;
3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(含2位)的“不合格”意见的论文将被认定为“有问题的论文”。学生们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修改论文,重新答辩,并根据大学的要求看是否需要重新申请学位。
答辩前随机抽检与盲审的区别
1、时间:毕业前进行盲考,毕业后进行抽检。
2、考试科目:盲考提交给兄弟院校的同行专家,这些院校与自己的学校成绩相差不大;抽检交由当地教育部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进行。
3、结果影响:盲目复习的结果影响学生能否继续参加答辩;抽检结果影响研究生的学位、导师的招生资格、学校的招生名额,甚至可能影响学位点的授权。
抽检查重系统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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